欢迎访问 河南科技大学司法鉴定中心
河南科技大学主页
|
河南省司法厅主页
首页
|
机构介绍
|
鉴定业务
|
研究成果
|
专家团队
|
新闻资讯
|
案例展示
|
联系我们
案例展示
典型案例
鉴定常识
首页 > 案例展示 > 鉴定常识
鉴定受理后多长时间可以拿到报告?
发布时间:2011/6/22 | 点击6502次
按《司法鉴定程序通则》相关条文规定,一般应在案件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。
鉴定事项涉及复杂、疑难、特殊的技术问题,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,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,鉴定时间可以延长,但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。
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限另有约定的,从其约定。
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,不计入鉴定时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