鉴定范围:
1、死亡原因鉴定(机械性损伤、机械性窒息、猝死、电击、婴幼儿死亡、中毒等);
2、医疗纠纷尸检;
3、法医病理组织学检验;
4、其它问题,如:死亡方式鉴定、死亡时间推断、死者个人识别、致伤物推断、致伤方式、损伤经过时间推断、损伤与疾病的关系、中毒与疾病的关系、案件重建等。
委托、受理程序:
1、死亡原因鉴定(尸体检验)
1)委托单位介绍信、委托人身份证明
2)委托书(注明鉴定用途)
3)案情材料(证人证言或死亡经过)
4 ) 被鉴定人身份证明和一般情况
5)尸体保存条件和时间
2、医疗纠纷尸检
1)委托单位介绍信、委托人身份证明(卫生行政管理部门、医患双方代表)
2)委托书
3)医学材料(病历资料、检查报告单、X线或CT片等)
4) 被鉴定人身份证明和一般情况
5)尸体保存条件和时间
3、法医病理组织学检验(硅藻检验)
1)委托单位介绍信、委托人身份证明
2)委托书(注明是否重新鉴定)
3)案情材料
4) 被鉴定人身份证明和一般情况
5)尸体解剖记录和数码照片
6)检材提取数量、保存条件和时间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