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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事故痕迹

运用痕迹学、物理学和法医学原理,对交通事故中涉及的车辆、道路、人体及其他物体上形成的痕迹进行检验、比对和分析。其核心在于确定痕迹的形成机制、先后顺序以及与事故当事人行为的关联性,为还原事故过程、划分事故责任提供客观证据。它常与法医病理鉴定、法医临床学鉴定(人体损伤分析)和物证鉴定(生物检材提取)紧密结合。

鉴定范围:

车辆痕迹检验: 对事故车辆的碰撞接触点、刮擦痕迹、轮胎印痕、车身附着物(如漆片、纤维、血迹、组织)等进行检验,判断碰撞角度、相对速度及作用方式。

人体损伤痕迹与致伤物推断: 结合法医病理学、法医临床学,分析死者或伤者体表的损伤形态(如轮胎压痕、安全带勒痕、挡风玻璃撞击伤)、骨折特征等,推断是由车辆何部位(如保险杠、后视镜、车轮)造成,或是否为多次撞击形成。

现场痕迹固定与分析: 对事故现场的刹车印、拖痕、散落物分布、血液喷溅或流淌形态等进行测量和分析,辅助判断车辆行驶轨迹、碰撞点位置及人体被撞击后的运动过程。

痕迹同一性认定: 通过微量物证转移与比对(如车漆、玻璃碎片、塑料部件),建立涉事车辆与现场、或车辆与车辆、车辆与人体之间的关联。

委托与检材要求:

通常由交通管理部门、司法机关或事故当事方(通过法律程序)委托。需提供事故现场勘查记录、照片、视频、涉事车辆、相关物证原件或提取的痕迹样本(如刮擦粉末、附着物拭子)以及相关人员的伤情或尸检报告。